“他们一来就狮子大开口,要我们给120万元赔偿金。”李某堂说,“因为死者亲属要价太高,双方协商陷入僵局。”
而且,死者的妻子或父母等主要家属没来,让矿里觉得有点不正常。李某堂说:“按照惯例,发生矿难我们一般和死者妻子或父母协商赔偿事宜,但来的两个人一个自称是死者的侄子、一个是远房亲戚,我们觉得有点奇怪。”
此外,协商时死者亲属毫无悲痛之情,目的明确,直指赔偿金。
此时,当地公安人员正好到矿里开展走访活动。听到情况介绍,有着10年刑侦工作经验的东乡县公安局虎圩派出所所长邹晔隐约感觉这起矿难有问题,他不动声色地建议矿主“谨慎处理”,同时立即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这起普通人眼中普通的安全事故,在经验丰富的公安民警看来,其实疑点重重。
虎圩派出所所长邹晔说,最初让他产生怀疑的是死者亲属带来的那份死亡证明。“这个明显不符合程序,尸体还在我们这里呢?怎么就开出死亡证明呢?”他说。
而且,正常情况下,亲人出事了,家属第一反应都是迅速赶往出事地点确认,因慌乱而无暇顾及其他。这两人居然还记得开证明,准备充分,显然有违常理。
此外,两名亲属和矿主协商赔偿事宜的表现也让邹晔觉得可疑。“最初他们要120万元,协商陷入僵局后,他们主动把赔偿金压低到80万元,这就不太符合常理,正常情况下家属不会这么着急把事情解决掉。”
种种迹象表明这起“矿难”有蹊跷。东乡县公安局决定立案调查,公安民警兵分几路,分别到殡仪馆查看死者情况、到事发矿井现场勘查,以及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核实死者身份。
经过现场勘查,民警也发现疑点,死者发生事故的现场并非其工作场所。死者本来应该在井下160米的工作面工作,但他却从距工作面37米高的尚未打通的通风井摔下来。
“我们当时想不通死者为什么要到那个地方去。打个比方说,我明明是叫你到院子里扫地,你怎么从楼上摔下来呢?这是个很大的疑点。”邹晔说。
前往四川金阳县核查死者身份的民警也有突破。民警按照死者身份证的地址找到死者的“弟弟”,发现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都是假的。“我们拿了户籍证明给死者的‘弟弟’看,他说名字是我哥哥的,而且他嫂子、侄子、侄女名字都对,但照片不是他哥哥的。”
既然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假的,那自称死者家属的两人自然也是冒充的。他们是谁,死者到底是不是摔死的?为了搞清楚这些问题,东乡县公安局立即将两名亲属和一同来做工的5名矿工控制起来。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还交代了另外两名同谋,一人负责安排他们到矿里打工,一人负责制作假证件。东乡县公安局迅速行动,把这两个人也抓捕归案。
经过多轮审讯,一个蓄意杀人并制造矿难假象骗取高额赔偿金的作案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据冒充死者亲属的犯罪嫌疑人卢几且交代,2010年10月,他们就开始谋划,花5200元钱从四川省雷波县一个居民手里买来一名有智障的流浪汉,为他制作了金阳县的假身份证和户口簿。据犯罪嫌疑人介绍,当地不时有人从外地诱骗智障的流浪汉,并从中牟利。
和死者一起到矿里打工的犯罪嫌疑人卢几呷告诉记者,3月初,他们5人带着这名有智障的流浪汉假装到东乡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打工。他们一下矿井,就开始寻找作案机会。观察了几天,发现那个通风井是他们作案的理想地点。3月11日晚上,他们把流浪汉从通风井推下去。
负责侦办这起案件的东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李斌说,这9名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5个人带着智障者一起打工并把他害死;一个人负责安排他们到矿上干活;2个人在家里等消息,智障者一被害死,他们就冒充家属到矿里索取赔偿金;还有一个人负责办理各种假证件。
东乡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新国说,因为组织严密,而且蓄谋已久,这个团伙作案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一是事故现场伪造得比较好,从表面上看很像一起安全事故。如果不进行深入调查,很容易被蒙混过去。二是他们抓住厂矿老板希望隐瞒矿难、不敢声张的心理。
王新国说,虽然还没有证据表明这个团伙是惯犯,但从作案手段、作案特点和熟练程度来看,这个团伙分工明确、作案严密,不像是初次作案的样子。
经过审讯发现,和死者一起到矿里做工的5名犯罪嫌疑人使用了假身份证明,其实他们都来自四川雷波县。东乡县公安局民警从网上发现,全国各地发生过多起类似案件与雷波县人有关。
“下一步,我们准备在周边地区的矿厂了解情况,看看有没有类似的事故。同时,对这个团伙成员的行踪进行调查,看他们是否有前科。”王新国说。
目前,这9名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东乡县看守所,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江西省社科联副主席吴永明认为,这起案件的发生表明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很大不足,同时劳动部门用工的不规范也难辞其咎。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用工单位在招聘工人时,不仅要做身份认证,还要体检。如果用人单位严格执行规范的用工程序,智障、智残人员根本不会被录用,犯罪分子也没有作案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