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10时,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郭家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5人。该矿属乡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现正技改扩能为4万吨/年,为低瓦斯矿井。初步分析,该矿以掘代采,通风系统混乱、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电煤钻电缆明接头短路,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11月26日23时,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振兴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0人。该矿原为生产能力3万吨/年的私营矿井,由江苏省扬州矿务局(地方国有企业)全额投资收购后,经实施技术改造,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该矿为高瓦斯矿井,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管理。初步分析,该矿没有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在掘进巷道未消突的情况下,掘进施工,引发煤与瓦斯突出。
11月27日14时,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中和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6人被困井下。该矿为乡镇煤矿,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该矿开采急倾斜煤层,煤厚40米,煤层倾角70-80度。由于该矿采用非正规开采方法,巷道放顶采煤量过大,发生抽冒直至地表,抽冒高度达220多米,造成与地面下的含水流沙层连通,大量水煤、泥沙瞬间溃出采煤点涌向巷道,共充填巷道200余米,导致正在作业的人员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