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众”的心理:在生产现场如果有人不遵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而又没有人出面及时制止,这时马上就有人跟着干。
(2)“说与做错位”的心理:生产中各级组织尽管经常强调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但有些工作人员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忘掉”,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忽视了安全。
(3)“与己无关”的心理:有的人认为安全工作是上面的事,是头头的事,是安监部门的事,与我无关,当“老好人”,发现别人违章也不纠正、不检举、不汇报。
(4) “麻痹侥幸”的心理:这种人存在麻痹思想,对违章行为不以为然,工作中图省事、省力、方便、马虎、凑合,认为不会发生什幺问题。有些人在几次违章没发生事故之后,便以为永远也出不了事故。把几次违章没出事故的偶然性和长期违章迟早要发生事故的必然性混淆了。他们总觉得安全规章制度是一种不必要的麻烦,碍手碍脚,认为违章也不一定出事故,这就是侥幸心理。有些人就在这种侥幸思想的支持下,经常违章,直至发生事故。
(5)“能省则省”心理:人们嫌麻烦、图省事,总想以较少的能量取得最好的效果。这种心理对技术革新一类的工作有积极意义,但在安全操作方面却常常引起不良后果,许多因违章造成的事故,都是在嫌麻烦、图方便、省力气、少出汗、走捷径等省能心理状态下发生的。
(6)“经验主义”的心理:主要反映在部份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老职工身上。他们工作积极主动,但在工作中不讲科学,特别是抢修工作中或工期紧抢进度时忽视安全措施的落实,冒险作业,对自己违章行为习以为常。 还有一种人自以为技术好,有经验。习以为常,满不在乎,虽然预见到违章可能发生危险,但是轻信可以避免。甚至用冒险蛮干表现自己的技能,把冒险蛮干当作荣耀. 无视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操作的结果,结果是以自己或他人的痛苦证实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作用,用鲜血或和生命证实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7)“逆反和异常”的心理:某些工作人员因社会、家庭以及个人生理等原因,情绪受到影响,工作时注意力分散,容易发生违章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在职工与领导关系紧张的时候,常常产生逆反心理,气大于理,置安全规章制度于不顾,以致违章而造成事故。
(8)“无意识”的心理:对于临时工、青年工人、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由于对安全生产中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不够全面,缺乏经验,安全意识差,对工作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各项违章行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当别人指出并纠正违章时,往往都意识不到自己违章在什么地方。
(9) “自我表现”心理(或者叫逞能)。有些人越是技术差、经验少,越是要自我表现,以改变被人重视的处境。虽然一知半解,却表面得很自信,有把握,似是而非不懂装懂,硬充好汉。如果一有机会,或者一较上劲,就可能盲目蛮干而违章。为引起别人的注意,以致注意力不集中,操作失当,发生失误而违章造成事故。
(10)为赶任务、抢时间违章蛮干。任务越急,时间越紧,越容易出差错,越要注意安全,越要专人监护。但实际工作中,有时恰恰相反,为赶任务而省略安全措施,为抢时间而免去必要的检查,为人手紧而撤掉监护人员,以致因多人违章而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