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改水工程的稳步推进,近年来句容市新建、改建了一批自来水生产企业,目前,全市共有自来水生产企业18家,年售水量超过2000万吨。自2003年以来,已有16家乡镇级水厂先后进行了产权置换,现仅有市自来水公司和下蜀镇桥头水厂为集体所有,其余均改制为个人所有。在18家自来水生产企业中,有13家使用液氯进行水消毒处理。其中,市自来水公司的液氯使用量较大,年使用量约60吨,最大储量为5吨;各乡镇级水厂普遍规模较小,所使用的液氯均为0.5吨装钢瓶,日均用量5公斤左右,采取用完一瓶换一瓶的方式进行循环,厂内不留多余库存,各厂全年使用量在1-1.5吨。
通过调研,虽然各自来水生产企业的管理人员对液氯的危险特性有所认识,建立了液氯存放专用仓库和应急池,并且实行专人操作、专人管理,但是各企业普遍存在设施条件差、人员管理素质低、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等状况,作业现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业主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各乡镇级水厂多为新建、改建,企业规模普遍不大,加之业主对液氯的使用特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剧毒品使用相关规定知之甚少,主观上忽视了对液氯使用的安全管理和必要的安全投入,安全防范设施不到位,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严重不足,形成了大量事故隐患。
二是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不严。由于各新、改建水厂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存在部分液氯库房设计、建造明显不符合相应安全规范和标准,库房无门无锁、无警示标志、无泄漏报警装置;部分生产装置、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企业本质安全度不高。
三是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主要表现在企业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缺乏应有的工作记录和台帐资料,违规违章作业现象屡见不鲜。
四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企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缺乏起码的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企业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水平。
五是对剧毒品各项使用规定执行不严。少数企业液氯购买渠道不合法,未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准购手续,并且没有设置必要的防盗设施,会导致剧毒品管理上的失控,同时少数液氯钢瓶本身就存在老化、超期检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