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分工。要求村级成立以村“两委”成员为主的“打非”工作队伍,建立由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村“两委”成员分片包干的责任包保制度。
二是定期走访。要求村“两委”成员要对重点户、重点区域落实监管责任人,并会同乡镇街包保责任人实行定期走访,建立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台帐。
三是严格奖惩。对村级自查中发现非法生产窝点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村干部个人奖励。对村干部亲属从事非法生产或者知情不报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加大投入。要求乡镇街加大对“打非”工作经费投入,设立“打非”工作专项资金,对村(居)安全生产信息员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同时对乡镇街查处的非法生产经营户,行政处罚款按比例返还给当地乡镇街和公安派出所,用于弥补乡镇街和村级“打非”工作经费。
五是严格考核。区政府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纳入对乡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乡镇街将村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村建设考评,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时将安全责任纳入村负责人任期目标,确保“打非”工作任务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