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依照管理办法,利用宣传车、电视台等媒体,明确烟花爆竹管理主体及经营销售办法,并积极组织报名。
二是严控销售网点数量,优化经营销售环境。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由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现场审查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县内设立运动会场及人民路东两处销售点,实行划片集中统一管理。农村各乡、镇、场设立两至三户销售点,经精心筛选确定了80个经营销售户。
三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安全经营销售。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范及布点要求,在严格审查销售场所、营业执照等营销资质的前提下,各销售点之间必须保留大于30米的安全距离,必须配备专用的帐篷、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各销售点必须确保有两名人员销售,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不具备安全经营销售条件的不予发证。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监管。我局与2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80个业户分别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如有违反《安全生产承诺书》规定或操作的,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当场处罚或取缔营销资格。
五是严盯死守,全面监控。县安监局向批发企业派驻安全监察员,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天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全程监督企业销售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24小时监控检查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苗头和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