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作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最重要的基础之一,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贺黎光:总体来说,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应急管理水平和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成立后,一直将应急预案编制作为重点工作。如天津、湖北等地将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广东省建立了专家数据库,加大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力度。
通过近5年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全部编制完成,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基本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记者: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面,从国家到地方,进行了哪些有效探索?
贺黎光: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用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各省级安监部门制定了本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和备案管理工作。如重庆市通过应急预案“三化”(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试点,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效性,解决了应急预案“管用、好用”的问题。
今年初以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重庆市、湖北省、河南省和中石化、龙煤集团、江西煤业集团等开展了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试点,在此基础上委托湖北省安监局起草了《地方政府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委托中石化、龙煤集团、江西煤业集团等开展企业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试点,力求做到企业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记者:目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贺黎光: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与目前应急管理工作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普遍存在针对性不强、操作性差,修订不及时、相互不衔接等问题。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没有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写,没有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通过企业危险性分析编制应急预案,而是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或照搬照抄相关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后又不进行演练。有些企业应急预案十分繁杂,不符合实际,这样的预案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等等。
贺黎光: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系统地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应急预案体系是其中重要部分。按照实施意见,下一步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各地应指导企业补充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进一步细化,对应急处置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实行牌板化管理,特别是要在预案中明确,在遇到险情时,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各级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
提高应急预案质量。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应成为隐患排查治理和全员应急知识培训教育的过程。各地要依法将高危行业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对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或重大危险源没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各地应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车间(工段)、班组的应急演练要经常化、多样化。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稿件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201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