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缺水。锅炉严重缺水,会造成受压元件变形和损坏,甚至发生炉管爆炸,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发现锅炉缺水时,应严禁进水,并采取紧急停炉措施。造成锅炉缺水事故的原因大多与运行人员松懈麻痹和误操作有关,或是与水位表因无冲洗措施而发生堵塞故障有关。
(2)汽水共腾。汽水共腾的特点是:水位表水位剧烈波动、锅水起泡,蒸汽中大量带水,蒸汽温度下降,严重时管道内发生水冲击。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水质不良,含盐太高或锅炉负荷增加过急等。发现汽水共腾时,必须加强水质处理和加大连续排污。
(3)锅炉超压。锅炉超压运行,轻则引起元件变形,连接处损坏:严重时会引起爆炸事故。发生锅炉超压的主要原因是:司炉人员盲目提高工作压力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的。有时,由于压力表和安全阀同时失灵也会引起锅炉超压。因此,必须加强对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附件的检查。
(1)组织抢救。所谓抢救,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二是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如切断电源、火源,紧急疏散人员,防止连续爆炸等。
(2)保护现场。除非有可能使事故扩大,或有伤员需要紧急抢救和严重堵塞交通,影响重要正常活动而必须及时清理外,均不得变动现场(包括保存飞散的零部件并作标记),以作为查清事故的主要依据。
(3)事故调查。事故的调查,为分析事故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从而找出事故产生的原因。在现场勘察后,应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重点是调查设备本身的破坏情况,特别是爆炸体的断口,因为它是判断事故的重要依据。此外,还要收集和鉴定安全附件的状况。要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对材料作技术鉴定。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后,才能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
(4)事故处理。锅炉与压力容器发生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在查清原因后,应填写《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报告书》应详细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原因、经济损失,提出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以及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