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盼望改造老旧小区的迫切呼声,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瞄准痛点,老旧小区改造,让发展之果与民生之福合二为一。发展的落脚点,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老旧小区设施落后、基础薄弱,与现代化的生活严重脱节,一些老旧小区,基本设施年久失修,一些老旧小区,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一些老旧小区未装电梯影响出行,一些老旧小区车位缺乏、管理混乱鈥︹�φ庑┩吹恪⒍贪澹氤鞘蟹⒄共幌嗍视Γ肴褐谏畋车蓝郏源耍脑炖暇尚∏� 就是要打通共享发展"最后一公里",让现代化的发展成果,真正成为广大居民脚下出行的路,眼前亮丽的景,文明健康的范。
结果导向,老旧小区改造,重面子更要重里子。老旧小区改造,一定要坚持结果导向,避免形式主义,绝不能把老旧小区改造,成为"刷刷墙、贴标语、喊口号"的样子,而要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真真切切的行动,真正让老旧小区成为文明小区、幸福小区、方便小区。对此,《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了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要围绕硬任务,拿出硬举措,让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硬核成果。
建管并重,老旧小区改造,重改造更要重管理。一个舒适的小区,既要建得好,更要管得好,相比建的大力度、快速度,管理更是一门科学,是一种软实力。在老旧小区的管理上,既要尊重市场化原则,形成常态机制,也要因区制宜,鼓励广大小区居民主动参与到管理中,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主动性,既要避免"免费的午餐",也要循序渐进,注重正确引导,培育广大居民付费习惯,更要让物业管理走向专业化、服务化、精准化,真正靠服务去赢得掌声、认可和肯定。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件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好事要办法,关键就在考察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老旧小区的改造成功,将为社会治理、群众自治提供更多鲜活经验和丰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