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农业部新闻办获悉,目,河南全省生猪“瘦肉精”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抽检存栏生猪31万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34头,检出率0.04%从实际情况看,河南次发生的“瘦肉精”案件是别县市的少人明知禁用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引起的,属于个案。(3月29日《京华时报》)
句“属于个案”并不能让人如释重负,相反,“个案说”反倒激起了网友的狐疑与揶揄。问题是,是否个案,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笔者注意到,农业部新闻办的数据是河南有关部门提供的,而抽检存栏生猪也是由有关部门做的,这样的抽检准确度、权威性有高?此前央视报道,有关部门的常规检测,只查一瘦肉精,而事实上,瘦肉精共有7种。而且,抽检31万头猪,工作量如此庞,居然在短短数天内就能完成,真够神速的。此外,此次排查的多是规模化养殖场,既然如此,生猪应是同住同吃,为何仅有100多头猪被查出了瘦肉精?
在瘦肉精事件引得众声喧哗之际,河南有关部门不失时宜地推出“个案说”,也许有其良苦用心。其一,尽快给双汇集团解围,缓解双汇集团的压力;二是为当地监管部门不作为开脱,毕竟是个案嘛;三是尽快平息事态,给消费者吃定心丸。其实,一个常识是,个案一旦累计就会成为群案,而且即便是个案,也会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
有多少个案可以胡来?日前,河南省领导表示,要以查处瘦肉精案件为契机,彻底整改。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九部门宣布,即日起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全程监控猪肉生产加工各个环节。毫不留情地打击个案,个案才不会发展为群案;职能部门监管到位,才能遏制个案发生。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