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点今后必须加以明确。”腾佳财对记者解释说,比如《产品质量法》规定,食品经销企业要建立进货检验制度,但却没有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建立这种制度要受到何种惩罚。腾佳财透露,有关部门目前正在修订《食品卫生法》,并有可能制订《食品安全法》,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将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今年年内出台的《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一部分就专门明确了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安全监察处处长冀伟告诉记者,生产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既和国外做法相一致,也符合法律上“行为人”负责的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共有食品生产企业9.7万户。
本报讯“说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安全的最大威胁是不准确的。”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秘书长齐全中为添加剂“叫屈”。他认为,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影响食品安全的最主要因素。此外,种植、养殖业的源头污染、使用非法添加物、超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环境污染等都是造成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齐全中说,把食品添加剂等同于“非法食品添加物”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错误看法。“比如苏丹红,它并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工业染料,加到食品里就是非法添加物。”他介绍,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共有22大类1700多种。“有人问我,是不是因为我国食品加工技术手段比较落后才使用添加剂,其实恰恰相反,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添加剂的品种越来越多,很多发达国家使用添加剂的品种和数量要远远高于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