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万德庄周边是韩国人聚集区。沿西湖村大街往北走,一直到万德庄大街,街道两侧布满了挂有韩文招牌的烧烤店、超市、电器零售店及美甲馆。在招牌一角,才有用较小字体标注的中文名称。
西湖村大街上一家经营韩国食品的超市也不例外。招牌正中间标有韩文,如果不是旁边的“丰鑫超市”几个繁体字,普通老百姓恐怕难以明白。走进超市,老板正用韩语招呼两位韩国客人。
泡菜、大麦茶、烧酒、特色糖果……清一色的韩国食品摆满了超市。价格方面,多数要比大型超市进口食品专柜略低。作为进口商品,超市里绝大多数商品在背面都配有中文标签,标注了商品名称、重量、生产厂家、经销商信息和生产保质期等。但像方便面、粉丝、饼干等袋装快捷食品,却多半没有标注。
“反正我从来没进去买过东西,包装都是韩语,看不懂,买了吃着心里不踏实。”家住附近的孙大爷告诉记者。
毕业于韩语专业的胡小姐是个韩国迷。在天津工作的她偶尔会去万德庄大街购买韩国商品。“万德庄这边韩国人做的泡菜很地道。我看得懂韩语说明,只要生产日期没问题,也会买一些著名品牌的韩国化妆品。”
即便在周边的普通超市里,韩国商品也不难找到。离丰鑫超市不远,记者在一家小型超市里见到一种叫“安城汤面”的方便面。包装袋上文字说明全部使用韩文,单包售价为5.2元。除了仅能凭经验判断是方便面外,口味、生产厂家、保质期都无从辨识。超市老板看了大半天,也仅仅得出了“可能是辣味”的结论。至于进货渠道,更是讳莫如深。
在附近一家专门销售韩国烧烤炉具的店里,记者注意到,该店出售的电器除用英文标注“MadeinKorea”(韩国制造)外,说明书和外包装全是韩文,没有合格证。当记者以顾客身份询问售后维修事宜时,店员解释:“没有发票,出问题拿过来就行,我们负责修理。”他还介绍:“店里经营韩国厨房用具快十年了,沈阳、青岛、杭州的很多韩式烧烤店都直接从我们这儿拿货。”
进口食品包装上该不该贴中文标签?这一问题早有明文规定。去年6月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中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也规定,食品标签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天津市工商局市场处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0年4月1日颁布的《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中也明确,在我国销售的进口食品须附有正式的中文标签,标注国外的原产地和国内代理商。只有标签规范了,才能获得由国家检验检疫局颁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进口商品必须要有中文标签,否则出入境检验不合格,也就不可能进入境内销售渠道了。”刘先生进一步解释。
其实,国家语委在1998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中,就对广告中语种的使用有专门规定,“广告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广告中如因特殊需要配合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时,应当采用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外国语言文字为辅的形式。”
进口商品使用过程中出了问题,如何受理维修是消费者关心的重点。在央视“3·15”晚会上,无论是惠普的“显卡门”,还是索尼、东芝、LG等厂商在显示屏保修上的霸王条款,无疑不暴露出进口商品质量监管的难题。
天津市消协投诉部主任窦旻雨认为,选择合格证、防伪标识、发票等手续齐全的进口商品,是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决条件。“购买进口商品时,要尽量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不能为了贪图便宜而选择网购或不具备资质的商家。”
天津沃尔玛超市和平路店事业部的工作人员介绍,超市采购进口商品时,一般由商品采购部负责,首先要审核对方的产品生产、销售资质,确定后才会采购。所有商品都必须贴上中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