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 1949 年 10 月 22 日, 办公大楼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 号。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 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 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 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自成立以来, 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发正义之声, 以司法解释行法治之策, 把握时代脉动, 体察社会需要, 满足人民期望, 弘扬法治精神, 是宪法法律的忠诚守护者。
2019 年 9 月 6 日电, 经党中央批准, 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常规巡视。
依照 《宪法》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 负责审理各类案件, 制定司法解释, 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 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根据 《宪法》、 《人民法院组织法》 及相关法律, 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