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本次抽检主要包括儿童经常食用的饼干、膨化食品、果冻、水果罐头、蜜饯、糖果、豆制品、干制水产品等,共检测出10款不合格产品。标称潮安县日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新E妹”牌三明治果冻、标称衡水市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迪宝”牌加蛋比萨卷、标称连城县日兴食品厂生产的“日兴”牌地瓜干、标称温岭市健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健娃”牌草莓味果冻等产品分别被查出铝超标、焦亚硫酸钠超标、可溶性固形物不合格等问题。
对次查出的十不合格儿童食品,浙江全省工商部门已经采取了下架停止销售的措施,并对违法经营者立案查处。今后,浙江工商部门将对两次检测不合格的产品采取限制进入浙江市场的严格措施,力争将这些不合格产品逐出浙江市场。
记者了解到,通过监管,浙江流通环节食品合格率已经逐月提高,从近几月的情况来看,抽检合格率已经从一月份的87.1%上升到目前的91%。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态度鲜明:浙江工商部门肩负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必须积极作,通过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实施高频率过滤检测,充分发挥垂直管理、系统作为、快捷处置、一呼百应的优势,出快招、施重拳,严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如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不力,我们将会愧对江东父老!”但同时,他也表示,食品安全监管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长抓不懈。
浙江工商率先在国内试点推广电子监管系统,保证了执法人员对食品的远程、精确、主动和高效监管。在软件开发、试点推动的基础上,今年以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目前该省已有2826家食品零售、批发经营者安装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客户端,目前已上传电子台账2300万项,主体信息、流通食品信息基本实现实时上网入库。
电子监管平台的建立就好像给每一个批次的食品都装上了‘GPS’,无论问题食品被销到哪里,都能够在瞬间定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发生后,浙江工商依靠电子监管平台,第一时间进行了全方位、穷尽式的排查,发现浙江市场上馒头品种有1113种,未发现上海问题染色馒头流入浙江市场,通过对商场超市的实地检查也证实了这一点。
浙江工商实行从型商场超市到商品批发市场再到农村小商店的三级准入制,主要包括建立以索证索票为基础的经销台账制和仓储备案制,实行源头管理,推行上游批发源头配送制。
流通领域食品有几十万种,源头主要是浙江全省的近50家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它们连接着下游20多万家的食品零售店。因此浙江工商部门在该省食品批发市场推行了电子化,建立商品据中心,实行配送制,要求上下游进行联保,实现有效的追溯和正本清源。
为解决小食杂店台帐坚持难问题,浙江工商推行“一票通”制度,有效推进了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提高了监管精确度。同时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上把好关,强调了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规范,强化了对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教育。现在为止已经在该省范围内核发了食品流通许可证191800份。
2010年,共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定量抽检12180批次,同比增长了24%;推动农贸市场安全监测,定性检测食品432.3万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6.1万批次,不合格食品111.7万公斤。今年上半年到目前为止已抽检各类食品4239批次,比去年同期增加31.9%,检出不合格食品428批次。高频度的抽检过滤出大量问题食品,对保障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必须尽快阻断问题食品的流通,以减少对群众健康的损害。浙江工商充分发挥垂直管理优势,系统作为、快捷处置、一呼百应,最大限度保障了百姓的餐桌安全。
近日宁波、舟山“12315”热线接到消费者投诉食用贻贝出现腹泻,浙江省工商局高度关注事态发展。在确认此事件是食用了含有“腹泻性贝类毒素”的贻贝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后,当夜布置该省工商系统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流通环节中贻贝产品暂停销售,并对已上市的产品进行销毁,截至5月29日上午9时,浙江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468人次,检查经营户4185户次,下架(销毁)贻贝数量14316.5公斤,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百姓健康和生命,因此浙江工商对问题食品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一旦发现,严格立案查处,采取“霹雳式”打击。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浙江工商迅速部署在该省流通环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立领导小组并下发实施方案,浙江全省工商机关积极行动,形成了强大声势。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52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49084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1410户次,查处相关案件40起,移送司法机关5起。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省工商机关已查处食品案件940件,案值818.85万元,罚没金额1115.78万元。与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1.45%,295%,177%,有效震慑了制售假劣食品的不法分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