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老人习惯节俭,所以很少给父母买快到期的食品,但自己会买点,毕竟便宜。”张曼表示,如果商家明示快到保质期的食品,那选购起来会方便、更节省时间。
在采访中,有些市民也表示,如果促销食品还有三到五天的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可以吃完,会考虑购买。
记者随机采访的市民中大部分认为,超市对临界食品做出明示,可以增强他们对超市的信任度;相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临界食品”,会对超市的信誉产生质疑。因此,各大超市销售“临界食品”时不必掖着藏着,尽可大方点。
“与其费尽心思‘诱导’我们买些快过期的食品,不如设专柜打折销售,让市民明明白白地消费。这对消费者来说既经济实惠又不浪费时间。”经常逛超市的市民张女士说。
对于只见特价促销字样,不见“临界食品”提示字样,首府一些大型超市相关人士表示,食品厂家或供应商都会定期收走临到期的食品,所以大型商超的临到期食品很有限,基本不会让过期食品存在。 “我们首先在进货渠道就会严格把关食品的保质期。”20日,七一酱园综合购物中心周店长表示,他们的各个区域导购、销售服务部每天都会查看食品的保质期,只要临近过期,就会通知厂家将其返厂,还有一部分临到期食品被超市的供应商带走处理,所以超市就没单独设立“临界食品”区。
家乐福公共事务部经理左文辉说,他们未设专区的原因是很多食品都有各自的销售区域,所以会将临到期食品在各区域按照特价的形式处理,如果有些未处理完毕,他们会在监控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以打碎、压缩等方式销毁,避免被二次利用。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指导意见已实施三年多,但该指导意见不是强制性措施。
目前,对即将过期食品期限的界定、商家如何处置等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乌鲁木齐大型商超都各有一套“临界食品”的处理方法。这些因素导致指导意见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姚峰介绍,去年年底,工商部门严把乌鲁木齐食品批发环节,要求月明楼市场在食品到期前一个月告知消费者,商家自行查验食品的安全性,同时设立临到期食品专区,便于执法部门检查。
“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查到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我们会让其限期整改,但是涉及到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肯定要根据法律严肃处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月明楼市场的528家食品经营户已设立了临到期食品专区,未来将在全市食品经营场所中推广设立。
保质期是在标注时间内,产品的质量最佳,并不意味着过了时限,产品就一定会发生质的变化。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志晖表示,商家销售、促销的商品,只要是在保质期内的,都不构成违规。此外,只有在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字体不清晰时,才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临到期食品管理问题目前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还属于空白。
月明楼市场是全疆最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目前共有528家食品经营户。从去年年底开始,市工商局和沙依巴克区工商部门以该市场为示范点,建立食品示范区,其中设有临到期食品专用区,从商品的存储方式、存储环境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等方面制定要求和规定。今年一月,月明楼市场已经实现100%的商户达到创建标准的目标。
此外,乌鲁木齐市还将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和示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