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广场人防店客户部经理:生鲜食品以新鲜程度来区分,与保质期没有关系
本报1月9日讯(记者 张铮)市民刘先生日向党报热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自己1月2日中午在华润万家购物广场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超市购买了4盒精品蓝莓,回家后发现标签上的保质期是去年12月25日,刘先生认华润万家购物中心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超市不该出售过期水果华润万家购物中心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刘先生对所购精品蓝莓保质期的理解有所偏差,按照规定,生鲜食品只能以新鲜度加以区分,与保质期没有关系,目前店里正准备与刘先生当面协调处理此事。
在刘先生给记者提供的购物发票上,记者看到,刘先生购买了4盒125克装精品蓝莓,每盒零售价为25元,购买时间为2012年1月2日。刘先生介绍,他买的4盒精品蓝莓包装标签上写有“包装日期2011.12.22,保质日期2011.12.25”字样。“买的时候也没仔细看,回到家看到标签才发现已经过保质期了,华润万家超市怎么能把过期水果卖给顾客呢?”
“这蓝莓是进口的,上面都是英文,产地是智利。”除保质期问题外,刘先生还对所购精品蓝莓是否具有合格的检验检疫手续产生怀疑,“般进口产品上应该贴相应检验信息的中文标签,可是这4盒蓝莓上都没有,只有华润万家超市自己贴的标签。”刘先生表示,当他发现蓝莓已过保质期后,立即打电话给华润万家购物广场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得到答复是“职工把标签打错了,本来就不应该打标签,水果没有过保质期一说”。今天记者从刘先生那里了解到,最近几天华润万家购物中心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一直有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不过“负责水果这块”的经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与刘先生联系处理此事。
华润万家购物中心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客户部经理段先生(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鲜类食品像蔬菜、水果等,与经过加工的食品关于“保质期“的说法不是同一概念,按照国家规定,生鲜食品以新鲜程度来区分,“与保质期没有关系”,“生鲜食品刚拿出来的比较新鲜,价格贵一点,晚上新鲜度低一点,就打个折卖。”段先生还表示,刘先生和他联系过,店里正在协调此事,还没给刘先生回电话。“我们希望客户拿着买的东西来店里,当面协调一下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