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邢台市质监部门统计,该市小麦粉企业主要分布于柏乡、隆尧、南和、沙河、宁晋、邢台县等16个县(市、区)。本次专项抽检对象涉及全市所有获证小麦粉生产企业及小作坊,抽检样品均为2011年5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
按照邢台市质监局的要求,样品抽取工作由企业所在辖区的县(市、区)质监局负责。该局对抽样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各县(市、区)质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生产企业内随机抽取企业出厂检验合格成品,不得使用企业准备好的样品,保证了抽取生产企业的真实样品,也保证了抽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邢台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依据GB/T 22325-2008标准,对抽取样品中的过氧化苯甲酰进行检测。经过一个多月的抽样及检验,所有111个批次样品全部检验合格。
为使全市小麦粉“禁白”工作严格落实到位,“五一”前夕,邢台市质监局要求各县(市、区)质监局集中全局执法人员对各辖区内面粉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增白剂使用、生产、库存等情况进行登记,并书面告知面粉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或过氧化钙,并将国务院九部局下发的关于禁用过氧化苯甲酰等增白剂公告逐一送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同时,自5月份以来,邢台市质监部门对全市面粉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了集中清查,重点检查小麦粉等生产企业的原辅料库、进货记录、使用台账、检验报告等资料,严厉打击违规添加增白剂的违法行为,共检查小麦粉生产企业66家,小作坊60家,拆除违法设备122套,没收违法添加剂86公斤。
邢台市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此次增白剂抽检中该市小麦粉生产企业产品全部合格,说明企业已充分认识到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并切实履行了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但也不能排除个别企业、个别环节私自添加增白剂的可能性,在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同时,如果消费者发现有面粉违法添加行为,可以及时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