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可通过咨询公司获取帮助);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如生产厂房的土地证——如没有土地证需所在乡镇办理证明建设用地的手续等(可通过咨询公司进行建立和整改);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9、在本省质监局网站上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及所申报产品所属单元的《审查细则》,如果不知如何下载或者不了解自己产品应该所属的分类,请咨询当地质监局。
10、根据《审查细则》上的要求,针对自己的厂房、设备、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检测报告等要求进行检查、整改、完善。
11、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
12、提交材料(QS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1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14、质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验,材料符合受理标准,通知企业。
15、质量技术监督局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时间为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业)
16、现场审核不合格,企业应迅速整改,两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如审核合格进入下一步。
17、封存样品,7日内由企业交付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费用因产品种类不同不尽相同,国家收费标准)
18、根据审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19、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申报企业等待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