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处理工作在指挥部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成善后工作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救护处置、事故调查、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的恢复等工作。
(一)事故调查工作组由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经贸、安监、监察、公安、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主要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指导并督促事故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将调查结果上报。
(二)伤亡人员救护及处置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事故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参加,主要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处置死亡人员,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等工作。
(三)现场清理及生产、生活的恢复工作由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供电等有关单位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各项善后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要写出善后处理报告,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汇总写出事故整体情况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五)对报道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新闻稿件和录像片,由市应急指挥部和新闻单位的总编负责审查把关。
(六)本预案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所承担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