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爆器材和起爆药:雷管、导爆索、导火索、雷汞、雷银、迭氮化铅、三硝基间苯二酚铅(斯蒂芬酸铅、收敛酸铅)、二硝基重氮酚、眯基亚硝氨眯基四氮烯(基特拉辛、泽四氮烯)。
(二)硝基芳香族类炸药:二硝基苯、二硝基萘、三硝基苯、三硝基苯酚(苦味酸)、三硝基苯甲醚、三硝基苯甲硝胺(特出儿)、三硝基甲苯(梯恩梯)、三硝基二甲苯(克西里尔)、四硝基苯胺、六硝基二苯胺(海西尔)、环三次甲基三硝胺(黑索金、硝宇)。
(三)硝酸脂类炸药:硝化甘油、二硝化乙二醇、四硝化戊四醇(泰安、喷梯儿)、硝化纤维素(含氮量在百分之十二点五以上的)。
(四)硝化甘油类混合炸药(包括一切含有硝化甘油的混合炸药)。
(九)其它与以上各种爆炸物品的爆炸性能相似并经公安部核定的爆炸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