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化女性育龄期国家责任,鼓励黄金育龄期正常生育》的提案中,张晓梅列举了现行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鼓励女性黄金育龄期正常生育的具体建议。
张晓梅认为,目前很多企业不重视生育保险。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间的衔接也存在问题。中国生育费用无需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需要个人部分负担,生育医护与普通医疗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为避免生育医护费用膨胀,目前采用的定额支付的办法,会使一些真正遭遇难产危险而需要医护的女性,无法享受充足的生育保险金额,达不到切实的保障。
改变生育期推后的现状,相关政府部门要主动承担责任。首先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并视为长期实施的一项重要任务。继续深化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使生育保险从企业保险走向社会保险。加强生育保险的有效监督。
在现有相关社会保障的保障基础上,建立国家黄金育龄妇女奖励制度,在以计划生育为基本国策的政策基础上,对25岁-35岁育龄期的、符合国家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的育龄妇女,国家予以一次性孕育奖励。
对于高知、高学历的育龄夫妇,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特别奖励。
在25-35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生育的女性,建立三年保障制度,每月发放基础育儿补贴。
建立育龄妇女职场回归社保体系,有原单位的,协助原单位回归;因种种原因流入社会的,在社保体系协助接受单位,帮助职业回归。鼓励和保障育后女性回归职场、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