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行动计划,内容包括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有力指导下,自治区妇联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自治区妇联2009年在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居委会成立了我区首家“流动妇女儿童之家”。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行动计划,内容包括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有力指导下,自治区妇联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开展源头维权,从法律法规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是参与立法工作和执法检查。先后参与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完成了对我区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实施办法已于2010年1月1日颁布实施。及时向人大提交了《西藏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立法建议,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贯彻落实。积极参加自治区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二是开展调查研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交了《西藏自治区政府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报告》、《关于保护流动人口中妇女权益的报告》和《关于加强流动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等报告,积极建言献策,为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促进了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解决。
开展社会化维权,进一步完善妇联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机制。建立了由13个单位组成的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自治区妇联来信来访接待制度》、《自治区妇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二是建立五级信访网络。建立健全了自治区、地区(市)、县、乡、村五级信访网络;确立了全国妇联信访信息直报点;开通了妇联12338维权服务热线;建立了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三是强化法律宣传。大力实施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每年以“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以法制宣传日、世界艾滋病日等为契机,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并在《西藏妇女》杂志、《妇工通讯》和中国西藏妇女网等媒体宣传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和自我维权能力。
开展实事化维权,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一是加强信访窗口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协调解决了离婚财产纠纷、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到位、困难妇女求助等一批典型案件。二是实施项目维权。通过实施项目,建立发展了一批普法示范单位,涌现了一批全国和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拉萨市雪居委会被授予2006年“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单位。自治区妇联2009年在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居委会成立了我区首家“流动妇女儿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