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为妇女儿童开通了“绿色诉讼通道”,贯彻“妇女儿童优先”的理念,及时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理、优先督促履行,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优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如在宋老太诉其四个儿子的赡养纠纷一案时,考虑到宋老太已是70多岁的老人,且老伴过世多年,宋老太一人已无法独自生活的实际情况,案件承办人积极做其子女们的思想工作,给他们讲赡养老人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不能找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不赡养老人。承办人还多次找宋老太谈心,让她多替子女们考虑。在承办法官明理释法,多次调解下,宋老太的子女们终于就老人的养老问题达成了一致的协议,使破裂的亲情重新弥合。
二是利用巡回审判制度把法庭开到田间、庭院,及时发现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快捷有效维护受侵害妇女儿童的权益,并结合案例在群众中宣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使关爱妇女儿童的意识深入人心。一次巡回审判中,刑事法庭接到被告人是一位癌症患者的强奸案件,因为该被告人是癌症晚期患者,已经无法到庭应诉,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替被害人伸张正义,法官们多次来到他的病床前进行开庭审理。
三是对经济困难的涉诉妇女儿童,经批准可以减免诉讼费,确保其合法权利及时得到维护,实现其在司法救济方面事实上的平等,去年全院共对此类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