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5月18日,北仑区柴桥街道。来自各村和各社区的几十名妇女代表、大学生“村官”们参加了一次法律知识培训,主讲人是一个名叫吴克汀的律师。
三天后,吴克汀又出现在梅山乡,为该乡的妇女工作者介绍与女性权益有关的法律知识。
而在此之前不久,吴克汀应紫荆社区的邀请,就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为社区居民作了一堂精彩讲座。
吴克汀开办了一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但这个个体户律师却更珍惜另一个身份:法律志愿者。
北仑区司法局、妇联、团委的同志,只要提起吴克汀,都赞不绝口,几乎所有与这些单位相关的志愿者活动中,都会出现他的身影。他不但是北仑区最早的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也是该区首批“阳光”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还是北仑区普法宣讲团、新北仑人宣讲团成员,更是一名热心于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北仑区有关部门为他作过一个统计,从2004年开始,吴克汀平均每年用于志愿服务的时间超过100小时。
吴克汀是浙江丽水人,9年前,吴克汀大学毕业后只身一个来到北仑创业。他始终不忘在大学时树立的信念:一个法律人,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
何为社会责任?吴克汀的理解就是将自己的事业和服务社会结合在一起。2003年夏天,吴克汀以普法宣讲团成员的名义第一次走进社区,接受社区居民的咨询,向他们提供普法服务。那次活动给他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也让他对志愿者的内涵有了更多的了解,并立志要将志愿服务当作一项神圣的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在执业过程中,吴克汀看到了太多的弱势者:离婚案中,一些女性饱受丈夫折磨,但因无钱请律师而无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中,那些来自外地的少年被告人,急需有人为他们指点迷津,抚慰受伤的心灵。2004年9月,北仑区妇联组建维权志愿者协会,其服务重点就是妇女和青少年,听到消息,吴克汀立即报名参加,他对妇联的同志说:“让我来做这项工作吧,绝不会让你们失望。”
在规定的日子,他到妇联去接待咨询,为求助的女性们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帮助;他与妇联的同志一起走进电台阳光热线直播室,与大家一起讨论如何阻止家庭暴力、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问题。
与此同时,他成为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公益律师,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按照规定,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只能获得国家几百元的补助,但吴克汀却乐此不疲,据统计,他经手承办的法律援助案已有20多起,一些案件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被法律援助中心制成宣传板画作为普法的典型案例。
2009年9月,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儿童溺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点名要求吴克汀办这起案子,援助中心问当事人,为何要指名吴克汀办理,当事人说,吴克汀办案让人放心。
2005年后,吴克汀承办了好几起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法律援助案。办完这些案件,吴克汀心情感到特别沉重:那些来自异乡、参与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缺乏关爱,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人失足只是一念之差,让人特别惋惜,吴克汀觉得自己有责任为防止青少年犯罪工作出点力。不久,北仑区政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提案线索,他立即整理出一篇《对外来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建议》,文章有理有据,材料翔实,分析得当,受到北仑区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此后,北仑全区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对外地籍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对于志愿者的工作,吴克汀现在有了更深的认识:这不仅仅只是一种付出,更能从中得到精神上的收获,同时,也扩大了事务所的影响力,“所以,为社会服务是一种快乐,做一个志愿者更是一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