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看,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是比较好的,但要使男女从法律上的平等达到现实生活中的平等,仍然任重道远。李建国介绍,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了一些制约妇女发展和维权方面的突出问题。
——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是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中小企业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三是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推进缓慢。四是关于女性高级知识分子和处级以上女干部的退休政策,在部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没有得到很好执行。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有的地方在发包时少分承包地给妇女;有的地方妇女出嫁或者离婚、丧偶即被收回承包地;有的地方土地被征后少给或者不给妇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有的地方用村规民约或者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形式限制甚至剥夺妇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
——妇女参政比例总体仍然偏低。一是女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占比例总体偏低。二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较低。三是农村妇女进村委会的比例过低。
“目前,妇女参政人数和比例与女性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以及她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还不相适应。”李建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