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维稳的基石
本报讯(见习记者梁爽通讯员郝志红陈芸王娅娜)市妇联去年共接待信访1200余件,其中60%以上涉及婚姻家庭矛盾,而离婚、同居纠纷、家庭矛盾等案件数目更是居高不下。为切实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昨日,市妇联在江岸区司法局和武昌区人民法院首开试点,在我市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
在江岸区司法局和武昌区人民法院两大试点,现已成立了专门的妇女儿童维权队伍,为前来求助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民事调解、心理疏导等维权服务。
据介绍,“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旨在通过公、检、法、司等与妇女儿童事务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系统,为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打开“绿色通道”。
今起,需要援助的妇女儿童,可到两个“妇女儿童维权岗”试点来访或拨打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是“平安武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近期,武汉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领导小组组长胡绪鹍表示:市妇联此举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共创平安和谐武汉的具体行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希望各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共同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近日,记者就妇女儿童维权问题对市妇联副主席孙亘乐进行了访谈。
记者:虽然现在“妇女也顶半边天”,但由于种种原因,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您认为这些侵权行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孙主席:从我国妇女权益保护的现状来看,妇女仍处于弱势地位,在劳动就业、工资报酬、婚姻家庭、个人隐私等方面经常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产生这些问题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
首先,我国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从目前的国力来看,还不能为妇女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物质基础;其次,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消除;再次,在法律诉讼中,很大一部分女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其举证、质证能力差。
记者:近期,市妇联开展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妇女儿童维权岗”设立的宗旨是什么?
孙主席:“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是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核心的争先创优活动,旨在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从而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是做好维权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在全市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也是市妇联围绕中心,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所做的工作。
记者:各单位申请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孙主席:我们现在已选定江岸区司法局和武昌区人民法院两家单位为创建试点单位。申请创建单位必须实现“六个一”创岗标准,即有一个领导机构、一条维权通道、一支专业队伍、一项主题活动、一套管理制度、一套工作台账。我们规划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激发创建岗位的维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将“妇女儿童维权岗”打造成为实事化维权的有效载体。
孙主席:创建活动自6月份启动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将召开武汉市维权维稳工作暨“妇女儿童维权岗”现场推进会,展示和推广“妇女儿童维权岗”试点的经验和成果,形成创建氛围后向公、检、法、司、教育、民政、劳动保障、食品卫生、新闻媒体等涉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单位和部门推开,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化维权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