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丽平)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起草生育保险条例,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增强生育保险强制性。
报告提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均衡用人单位的生育负担,维护妇女及下一代身体健康。加快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规范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监管和医疗服务管理。
本报讯(记者 陈丽平)针对农村妇女进入村委会比例偏低问题,民政部将与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的规定,加强宣传引导,完善相关政策,总结和推广部分地方采取的“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等做法,努力提高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比例。
这是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的。
报告提出,将修改村民自治的指标设置,重点强化分性别统计,增设“女村委会主任数”和“女村民代表数”指标,及时掌握农村妇女参政状况,提升农村妇女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水平。
本报讯(记者 陈丽平)“要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积极推动建立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和数据共享机制,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强化孕中期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管理。”这是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的。
报告提出,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提供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案件线索。积极推动禁止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人口计生委、卫生部正在研究起草《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草案)》,力争早日出台。
本报讯(记者 陈丽平)“为适应妇女劳动权益保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全国总工会起草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目前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论证,力争尽快出台。”这是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的。
报告提出,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过程中,有关部门将同步研究调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制定科学适度且能有效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的禁忌劳动范围规定,以加强对妇女特殊劳动权益的保护。
报告提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调动妇女就业积极性,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各类用人单位的招工用工行为,监督用人单位落实有关平等就业的规定,努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