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以创新精神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工作,构建以两性和谐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特别是中国妇女九大以来,各级妇联组织在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工作中,加强源头参与,主动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协助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培养教育,全面提升女干部素质,使妇联组织成为输送女干部的摇篮,使越来越多有才干的女性走上国家议事前台,使妇女建言献策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嘹亮。
已有的数字显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主席中,有11位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5位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位当选为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5年来,先后共有10位省妇联主席走上省级领导岗位,7位交流到省级党政部门或地市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着眼于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各级妇联组织主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创造性地探索出诸多倾斜政策。“确定比例”“优先选拔”“专职专选”“先进后出”等措施的具体落实,为更多的优秀妇女人才脱颖而出搭建了坚实有力的平台,提供了行之有效的保障。
北京市妇联推动政府制定刚性指标,把妇女参政议政纳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范围,明确提出市党代会和市人代会女代表、市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分别达到28%以上的具体要求。由此,北京市出席十七大的女代表23名,占全市代表总数的37.7%,在全国居于前列。
湖南省妇联紧紧抓住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契机,以提高村委会女性成员为突破口,创造了“推动政策、创新机制、宣传倡导、教育培训”的新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项目,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浙江省磐安县妇联采取“先定事、后选人”“女委员专职专选”“竞职演说”“有意竞选者选前培训”等做法,使试点村委会女干部人数提升明显,达到上一届的150%。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是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体现妇女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要求。无论是步入高层女干部比例的增加,还是女村官在基层选举中的突破,均反映出我国妇女事业向前推进的新发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成就。
新时期新阶段继续增强妇女参政议政意识、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扩大妇女参政议政比例、拓宽妇女参政议政领域、提升妇女参政议政层次,需要我们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理清新思路、探索新路径、确定新方法,在不断创新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打开妇女参政议政的新局面。
我们相信,随着更多的妇女进入权力机关,中国的政治舞台将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