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0年以来东莞共侦破拐骗、拐卖儿童案件122宗,抓获犯罪嫌疑人318名,成功解救儿童138名。值得提醒的是,像东莞这样一个外来人口居多的城市,外来工子女成为犯罪分子拐卖的重点对象。
据东莞刑警支队支队长李灼华介绍,在东莞所发生的拐卖儿童犯罪主要表现为“两头在外”,即犯罪嫌疑人和被拐儿童均是外地人,大部分儿童被拐卖到外地。犯罪分子拐卖儿童的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采用诱骗方式,以买零食、玩具为由与小孩套近乎,骗取小孩信任拐走,然后再转手,这种作案手法多数发生在公共场所;还有的与小孩家长套近乎,以帮助小孩家长办事骗取家长信任,其作案对象主要是婴儿,地点以出租屋为主;二是强抢,即驾驶摩托车、小型面包车等,趁被害人不注意,从其手上或手推儿童车中将小孩强行抢走,据介绍,这种情况现在已不太多,自2000年以来,以当街强抢的方式作案在东莞全市才发生过几宗。
近几年来,拐卖儿童犯罪网络错综复杂;犯罪手段多样化,作案的地域逐渐扩大,跨国、跨境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屡有发生。
据东莞警方通报,自2000年以来,有121宗拐骗、拐卖儿童案件没破。对于造成这些积案的原因,东莞警方负责人解释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已确定了嫌疑对象,前几年也组织过追逃,但缘于各种原因没能抓到,儿童也没能解救;第二种情况是已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但部分儿童仍没能找回,但仍掌握线索在继续追逃解救;还有一种情况是确实没有线索入手的。
“像入室盗窃、抢劫的案件,往往都有痕迹、物证遗留在现场,而儿童被拐卖后,家长发现后到处寻找,找不到再向警方报警,难免错失了堵截追击嫌疑人的最佳破案时间。”李灼华表示,此外,在东莞这样一个外来人口多、人口流动频繁的城市,要从中寻找线索、抓获嫌疑人也有难度。
李灼华坦言,最大难度还是在解救被拐儿童方面。“有的买方人家认为,‘我是用钱把小孩买回来的,就应该拥有他,这也不是我的错,’所以也就不想主动交回。”甚至当公安民警已经到被拐儿童所在地准备接回被拐小孩时,一些地方宗族观念强,想尽种种办法层层将小孩转手,给破案带来很大难度。(宗彤)
【本报讯】(记者 古伟平 通讯员 管宣宣)记者6日从东莞警方获悉,东莞公安局于近日侦破茶山“4·11”、谢岗“4·23”、桥头“1·16”、莞城“2007·10·26”等拐卖、拐骗儿童案件4宗,抓获张×波(男,46岁,湖北省广水市人)等拐卖、拐骗儿童犯罪嫌疑人4名,解救被拐儿童4名。目前,经DNA比对核实,东莞警方已将被拐儿童送回其父母身边。
据介绍,2004年东莞公安机关成立“打拐”专业队以来,开展专案侦查,集中进行解救,拐卖儿童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发案呈下降趋势。
据了解,茶山“4·11”、谢岗“4·23”两个已破案子都是犯罪嫌疑人以“买糖果”为手段进行诱骗;另外,有些人贩还会跟儿童家长套近乎,甚至先帮忙干活取得信任,最后以帮忙照看孩子进行拐骗;还有就是街头强抢这种恶劣的手段,利用轻型作案交通工具如小面包车、摩托车等在街头进行抢夺。据警方资料显示,儿童失踪有的是无家长看管自己走失,有的是离家出走,有的是外出玩耍发生意外,有的是被犯罪分子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