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法律还规定,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则不仅是不愿履行抚养义务,而是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生存权,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
遗弃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则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积极追求死亡的结果。例如,将婴儿放置于行人较多的场合或者住户的家门口,说明行为人希望婴儿得到救助或者有人抚养婴儿,此行为只能认定为遗弃罪;如果将婴儿放置于其几乎不可能存活的场合,如山间、河边,说明其有剥夺婴儿生命的故意,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故事中遗弃婴儿的行为就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丢弃人如果被找出,是应当追究相关的责任的。而且其将孩子丢弃在便池里的行为,表现了其主管的故意,甚至可以诶认定为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