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做用,依法处理家庭暴力行为。发挥“110”报警中心、报警站和法院审判职能的作用,对侵害妇女权益的家暴案件快速出警,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凌海市妇联和公安局“110”报警中心多次在普法宣传日、宣传月,利用宣传车,宣传反家庭暴力先进典型,同时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进行暴光,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一是发挥公安执法职能作用,打击家庭暴力,有效救助受害人。大凌河街道中医院附近住宅楼,夫妻打架,妻子王某被丈夫刘某打伤,大凌河办事处妇联和社区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批评教育施暴人刘某,劝解被伤害妇女王某,并对二人关系进行调解,当时丈夫表态承认错误,决心改正错误,让妻子住院治疗,妻子也表示原谅。可第二天,刘某不去医院护理妻子,而拿着菜刀在医院门口破口大骂,并威胁要砍妻子,王弟弟打电话向妇联报案,妇联征求王的意见,向“110”报警中心报案,请求依法严肃处理,公安机关立即出警,抓获刘某,给予法律制裁,警示教育一方,维护了受害人的权益。
二是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惩戒施暴人,维护受害人权益。凌海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作用,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宣传家庭暴力对家庭人员身心的伤害,对妇联干部进行反家庭暴力的教育培训,教育惩戒施暴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大凌河法厅公开审理的李威、张宏扬离婚一案,原因就是男方经常酗酒,酒后打妻子,妻子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伤害,决心离婚。这案子妇联参与审理,有两名妇联干部参加陪审,其她妇联干部参加听审。根据此案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厅上批评男方的施暴行为,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照顾了女方,另外男方赔偿女方精神补偿费10000元。双方无意见,当场兑现。切实维护受害妇女的权益。
凌海市妇联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与公安、司法、法院及有关基层组织密切配合,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机制,确保家庭受害者庇护、救助、安置工作的落实。维护了凌海市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为凌海的平安建设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