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办法(试行)》近日已由市政府正式公布。这一办法推出了不少新东西,例如,购买排污量分一次性购买、分期购买、临时购买和企业自主减排等多种方式,有偿使用期限为5年~20年;采用新老排污企业差别化对待的原则,对老企业予以最高40%的价格优惠;建立剩余排污权回购机制,回购价格高于老企业的初始价,低于新企业的有偿价等。章剑说,这么做既能鼓励企业积极申购排污权,又可消除企业囤积排污权获利的投机心理,从而有利于排污权初始分配工作的有效推进。
■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渗入环境管理,地位有何转变?
三年来,嘉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已从最初的试点逐渐进入环境管理主渠道;从环境管理中的一个“突破点”逐渐变成了“关键点”。可以说,如今在嘉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之路正在变得越来越畅通。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嘉兴人的观念有了新变化,从原先的“有钱就能买排污权”,变成了现在的“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排污权”。对于重污染行业,即使出高价,排污权也不卖给它。章剑说:“有了这道无形的门槛,不是我让你上或者不让你上什么项目,而是重污染行业自己觉得待在这里准入成本高,感觉到压力了。”他认为,淘汰重污染行业,符合嘉兴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趋势,符合环保部门的意愿,也契合了当今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流。
以前,嘉兴环境整治,很大一部分力气都用在了排污企业的关、停、并、转上。章剑说:“如果把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做实了,宏观上可以控制住一个区域的排污总量,微观上可以管住一家工厂的排污总量。”
随着这项工作的不断深入,嘉兴市的污染减排、新建项目审批、“三同时”执行、环境监管执法以及污染防治等各项环保工作出现了联动效应,为“十二五”期间的环境质量改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