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全国74个城市中无全月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空气质量最好的拉萨空气达标比例仅为80%,62个城市达标天数不足一半。74个城市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70.9%,其中,重度污染占15.6%,严重污染占8.9%。主要污染物PM2.5、PM10、NO2、SO2月均浓度上升明显,其中,PM2.5上升最多,比11月上升55.7%。
环保部称,进入冬季后,“三区”城市空气质量明显下降。与11月份相比,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4.8个百分点,为34.3%,其中,重度污染占13.4%,严重污染占20.6%。河北的邢台、石家庄、邯郸、保定、衡水、唐山六城仍是最差前十。不过,北京空气相对较好,自去年10月起,连续3个月达标天数过半。长三角空气最差,25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18.4%,比11月份降低24.1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81.6%。与11月份相比,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不足50%。
环保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强调提前预警、及时响应,避免重污染天气的持续恶化,侧重于对公众健康的防护。《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规定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比照突发事件进行应急管理。
他还称,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或其他规定,将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辖区地方人民政府,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尤其是持续严重污染等情形进行具体规定,可以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到位等方面进行考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监察、组织、环保等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