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从行为上进行规范,《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针对建筑扬尘设计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和提交保证金”等制度。事实上,近年来国内的南京、沈阳,省内的汕头、湛江、佛山、深圳已经开征扬尘排污费。广州扬尘费也于2014年底结束听证并即将开征。
依据2003年我国出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扬尘排污费是废气排污费的一种,属于可征收但以前未征收的项目。那么征收扬尘费是否有助于扬尘减排?
广州市环保局于去年9月研究形成《广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核算办法采用了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数法和实测法等相结合的方法。预计每年能征收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4500万-5000万元。
去年11月召开的扬尘费听证会上,14名听证代表无一人反对广州征收“扬尘费”,其中更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扬尘费”的征收。
身兼广州市重大项目公咨委主任的范绍佳认为,征收扬尘费对施工单位付出有偿的代价,促使其落实防尘措施是有好处的,至于扬尘费的核算,在目前没有明确扬尘排放标准的情况下,广州市的做法也是比较可行的。
但他建议,扬尘费的标准不能一刀切,应该按照影响程度分门别类地来收取扬尘费,比如中心城区的人比较多,人群密集,造成的扬尘污染影响大;偏远郊区的人比较少,造成的扬尘污染相对来说比中心城区的少,因此中心城区的“扬尘费”应该高于郊区。
另一方面,在收费标准上,政府应该一步步地提高收费标准,且不设上限,而不能一下子就高价收费,要让企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郑君瑜则表示,“扬尘费”不能作为排污的通行证,政府在收费的同时更重要是加强管理,“我觉得香港的做法值得借鉴。比如企业即使交了扬尘费,但一旦超出排污的极限,轻则罚款,重则勒令企业停工,最重的惩罚是责任人坐牢,而不是只以罚款了事。”
征收做法也得到了省级部门人士的支持。省环保部门相关专家建议,我省应该全面启动征收施工扬尘排污费,近期研究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算办法,以经济手段促进责任单位自觉落实防尘措施。此外,要设立源头防控机制,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审批范围,要求涉及大型土地开发行为、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项目在环评时要分析扬尘对环境空气及周边人群的影响,提出具体可行的扬尘控制措施,并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工程监理和工程验收内容。
专家建议,在收扬尘费的同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以保证扬尘污染源治理经费落到实处、用到实处。另外,实施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将扬尘控制情况纳入建筑施工单位进行诚信等级管理,对经常发生扬尘污染行为的单位,取消其在当地开展业务的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限制其资金申请、融资等其他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