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措施,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责任,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据了解,该法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同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
另外还增加了其他罚款新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由此不难看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另外,根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污以及逃避监管偷排这三种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空前的大,处罚金额范围从老法的1万元至10万元跃升为10万元至100万元,也就是十倍增长。这对一些中小型企业的污染行为打击力度将是空前的。
以我市目前正在进行的“黑烟囱”专项整治为例,在该整治行动中,根据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条款,立案的“黑烟囱”案件的处罚金额平均在5万元左右,最高不超过10万元,而等到明年新法实施后,最低处罚金额就是10万元,以往处罚5万元的案件按照新法的规定就是乘以10倍,罚款50万元。
对秸秆焚烧的处罚金额也是十倍增长。“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在老法中,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上限仅为200元。
市环保局相关人士提醒,单项处罚金额十倍增长,加上不封顶、按日计罚,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于一些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杀伤力”是巨大的。希望广大企业主尽早学习新法,用法律的准绳来时时刻刻规范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