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显示:反映节能减排的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两项指标进展不容乐观。几年过去了,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等三项指标的完成进度,均不足三分之一。全国政协委员欧成中就此提交了一份提案,认为国家应该择机开征“环境保护税”。
欧委员认为,税收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应该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需求减少,石油、煤炭价格大幅下降,正是国家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有利时机。他表示,环境保护税一旦开征,至少可以有三方面好处:一是减少污染,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的节能减排指标;二是加大污染企业的经营成本,使企业产生保护生态环境的压力和动力;三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使政府有更多资金用于治理环境及支持、鼓励、补贴企业开发环保技术、实施环保项目。“而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最终目的,是使能源资源的产品价格体现环境成本,理顺稀缺资源的价格,从而降低资源的消耗速度,促进生产和消费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有可能开征环保税,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
“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征收环保税的问题,这种可能性是有的,碳税现在还在继续研究。”解振华强调,在“十二五”期间,中国会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实现碳排放强度降低的目标。碳交易,在“十二五”期间可能会走得快一些。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介绍,关于环境保护税如何征收的问题,正在酝酿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在消费税、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收中单独增加一个税目,对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损害行为进行付费性的补偿。另有一种办法就是专门开征单独的环保税,例如,对制造酸雨的排放行为,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占用农田等行为征收环保税。
2015年6月,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环境保护税(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