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认真贯彻《2014年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延续“双11”期间保障工作措施,总结工作经验,继续做好“双12”期间的快递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企业生产现场督导检查。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辖区内快递企业的运行动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驻场重点企业现场开展督导工作。快递企业出现快件处理和投递困难时,可协调利用当地资源,帮助有困难的企业解决投递等问题。
二是督促快递企业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快递企业履行服务承诺,保证旺季期间服务质量不降低。对因天气和快递企业服务变动等原因造成快件延误时,督促企业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引导消费者合理安排错峰使用快递服务。
三是继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监管标准不降低,处罚力度不削弱,既讲服务保障,更讲职责履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和寄递服务信息安全保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尤其是加强对化学品的寄递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对突发事件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四是做好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快递公司做好客服工作,保证投诉渠道畅通,按照规定时限处理用户投诉和转办的用户申诉。消费者申诉受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用户与企业之间的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