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经济日报》记者,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与油价波动无必然联系,亦无法律关联。“前者是政府行为,后者是市场行为,二者性质有别。将来成品油消费税会不会继续调整,不是看价格走势,而是看石油资源的利用情况。”他说。
“三次调整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油价可以‘任性跌’,但传统石化能源消费却不能‘任性’。”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也表示,目前没有形成成品油消费税和油价挂钩机制的迹象,“两次提税主要还是出于减少燃油消费的考虑。”
我国是石油资源消耗大国,根据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数据,2014年国内原油消费量为5.08亿吨左右,国内原油产量为2.1亿吨左右,原油进口量约为2.98亿吨,对外依存度为58.66%,逼近59%。这种情况下,消费税作为具有调节作用的税种,应该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
“一方面,要通过提税,支持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另一方面,要将新增的收入用于鼓励新能源发展。”有关专家表示。据了解,我国已陆续开展完善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政策、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
如此看来,提税与降价并不“挂钩”,那为何会出现3次提税都“巧遇”降价?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主要是考虑到百姓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实际上是分阶段提高,没有具体的度,分步走是一个常态。”他说。初步判断,按照目前汽油、柴油价格形成机制,提高的消费税将传导至汽油、柴油零售价格,石油炼化企业基本不会因为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直接受益或是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