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巩固和完善“一个窗口对外,三个机构支撑,相同职能整合,同一个领导分管,消保部门主抓”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运行,资源信息共享;多元诉调衔接,提高效力效能;目标考核推进,跟踪督察督办”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最大化。消保部门、12315机构和消委会秘书处三个机构(以下简称三个机构)要实行联席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合署办公或相对集中办公,联席工作由召集人负责主持,召集人由分管局长提出,主要领导批准后,向上级消保部门报备。三个机构要在充分履行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12315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发生在城区以内的,分流给区县12315服务台处理;发生在城区以外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流给12315服务台或就近分流给基层工商所处理;对于重大的、群体性的申诉举报,12315指挥中心应当亲临现场处置或组织指挥处置;对于消费者上门申诉或争议双方约定请求调解的纠纷,以及涉及其他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的申诉,分流给消委会秘书处处理。各级消委会秘书处要组织指导消委会分会和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日常业务工作。各级工商局要继续大力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工作纳入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畴,大力推进示范站点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工作的长效机制。三个机构以及各消委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要运行统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库和业务软件平台,确保数据统计更具准确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