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于消费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当我们的消费者,在生活中碰到了有人制造或者是售卖假冒伪劣的商品或产品的情况的话,消费者是可以直接拔打我国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的,投诉电话的号码为“12315”。除了打电话之外,我们也可以直接前往我国各地的工商所或者是工商局对于卖假货的现象予以申诉和举报,让工商部门来处理这个现象。
具体来看,当我们的消费者在现实生活中,在各地购买或者是使用商品的时候,如果消费者的法定合法权益在某种程度上因为该商品本身而受到损害的情况,消费者是可以直接向销售该商品的商贩要求相关损失的赔偿。我们的销售者在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赔偿后,如果说这个商品问题的主要责任是归咎于生产该商品的生产商的话,或者主要责任是属于给销售该商品的商品提供这个商品的其他的销售者的话,那么根据我国消费法的规定,这个商品的销售者是有权力对商品的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进行追偿的,以弥补他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此外,如果在商品销售的过程中,我们的消费者,或者是其他人,因为这个商品本身的残次问题而造成自己身体或者是相关财产受到损失的话,那么消费者或者是受害人是可以直接向销售该商品的销售者要求对自己的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也可以找到该商品的生产者要求生产方对自己的损害予以赔偿。根据责任认定,如果商品的问题的责任是归为生产者,那么在商品的销售者对消费者赔偿后,销售者是有权问商品生产者要求弥补赔偿的。如果是责任归为销售者的情况下,而商品的生产者先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之后,那么我们的生产者也是可以有权对商品的销售者要求弥补赔偿的。
除了上述提到的之外,我们的消费者在购买到假货的时候,也是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对自己予以惩罚性赔偿的。我们的消费者是有权利要求相关人员予以赔偿的,这是根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如果损失严重的,消费者也有权要求双倍或更多倍数的赔偿,这都是合乎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