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记者参观了该楼盘的在建工地及样板房后,陈德明向记者介绍说,当前该楼盘的房价均价是每平方米8500元,记者选中的那套房的价格已经涨至每平方米9200元左右,但记者仍然可以按总价86万元的价格购房。随后,陈德明又小声对记者说,“总价虽然是86万元,但开发票只能开80万元的,另外6万元要给原来的购房人,他愿意把房子让给你”。对于此类卖房号的行为,记者已有耳闻,考虑到购房总价与之前谈好的价格一致,便同意了他的要求。接着,陈德明给记者看了原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协议,并介绍了更改购房人名字需要的相关手续,约定11月25日在北京办理。
当天下午,记者准备返回北京,陈德明突然打来电话告诉记者,“这套房屋的价格报错了,总价应该是90万元,我们给看成86万元了”。记者觉得其做法有些可疑,但心里默默一算,多了这4万元后,平均每平方米的价格为8411元,相对于每平方米9200元的价格依然低不少,便同意了其提出的90万元的总价。
没想到,记者刚回到北京,陈德明再次打来电话,“很不好意思,因为你的购房价是调价前的价格,所以不能享受附赠欧洲10日游的优惠了,除非按调整后的价格购买”。
虽然现在的房价与先前有了不小的变化,但经过反复核算,考虑到该房屋既适合居住,也有较大升值空间,记者再次接受了取消附赠欧洲10日游的说法,同时与其约定11月29日去天津正式签订购房协议。
接下来的几天里,记者办理了开具收入证明、复印身份证件等购房必备手续。11月29日,北京大雾,高速公路关闭,记者打电话约陈德明主管到北京南站会合,乘火车前往天津,对方则提出要记者先来星耀五洲楼盘北京销售处。到了销售处,陈德明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先支付不开发票的6万元,然后再去天津。记者则要求先到天津签订购房协议后再支付这笔款项。双方为此争执了近1个小时。最后,陈德明提议,记者可以用他的名字办一张银行卡,存入6万元,银行卡先放在记者手中,待办理完购房手续后再将卡交给他。记者则向其提出,如果这样的话,他在收到银行卡后应该写收条。
“我不可能写收条的,这又不是给我的钱,我负不起责。”陈德明说。至此,记者与其就是否打收条的问题再次争执了起来。由于对方执意不打收条,加上回想到此次购房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变故,记者最终决定放弃在该楼盘购房。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采访了天津星耀投资公司营销总监朱剑飞。朱剑飞了解相关情况后表示:“公司坚决不允许员工卖房号或变相卖房号的行为。如果记者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公司将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就卖房号现象,记者致电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卖房号及变相卖房号的行为是不允许存在的,如果开发商在明知原购房人和最后买房的购房者之间存在交易,又默许这种交易存在的话,房管部门将对开发商予以查处。
“没有开发商的配合,卖房号的行为难以完成。”北京市一位资深房地产从业人员对记者说,“许多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管理制度相对严格,从购房者最初填写认购书,到最后签订购房合同,全过程不允许更改购房人姓名。这样一来,卖房号的行为难以实施。”他表示,如果楼盘出现卖房号及变相卖房号的现象,一般是内外勾结,有可能是开发商有组织地推高房价,也有可能是开发商内部有人借此中饱私囊。
针对卖房号的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舒可心表示:“卖房号的目的是人为抬高房价,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这种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