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去星球公司维修坏屏手机,星球公司告知换屏需一千多元,如果在该公司柜台买同品牌手机,坏屏手机还可以折抵一定费用,且店内正在搞活动,购买任意一部手机可立减500元。小丽动心了,与对方工作人员协商好用坏屏手机折抵2300元,再交2300元购买一部同品牌新手机。在小丽交完2300元手机款后,店内经理过来告知小丽,必须再交钱办一张4G卡(也就是换购合约机)或把原来的卡升级为4G卡,最低消费为每月169元,合约期为两年,如果不选则手机不能激活,只能是样板机,而且该手机是定制机就算升级为4G卡,也只能用北京的号,因为手机不能插卡。
此时,小丽要求退款,经理说因为手机出库了,退不了,退款几率是2%-3%,且店里不办理退款业务。无奈之下小丽交了1000多元升级套餐,但由于没带身份证,与店家约好第二天过来办卡、拿手机。但当第二天小丽去拿手机时,先前接待的工作人员告知小丽须再补交4000多元方可拿走手机,理由是坏屏手机经技术人员检测只能抵400元,但小丽曾明确告知该工作人员手机有问题,而该工作人员在明知该手机有问题的情况下许诺可折抵2300元,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小丽再次妥协,购买一部别的品牌手机并办理了相应套餐。
后来小丽致电原先要购买的手机品牌的客服,被告知该品牌手机所有手机出厂时都是可以插卡的,没有不能插卡需要激活的定制机;致电电信客服,被告知虽然是高端机但在办合约时也可以选择低档套餐。而小丽再与星球公司协商要求退款时,公司不予理睬。小丽起诉要求退还在星球公司消费的一切费用,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