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之所以容易发生纠纷最大的问题在于,很多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充分了解“预期收益率”的真实含义,因过于相信银行而轻视投资风险;而一些银行在向客户披露预期收益率时也可能存在隐瞒、夸大等现象。
该银行业内人士还表示,一些理财产品在销售时存在有失规范的问题包括四方面。
第一,部分产品在销售时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片面强调“固定收益”,夸大收益率,口头宣传突破产品说明和协议约定。
第二,不少商业银行对客户的风险评估重视不够,对客户的风险教育流于形式,存在避重就轻甚至是避而不谈等问题,导致一些风险承受能力弱的中低收入者和中老年人群,购买了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适应的理财产品。
第三,是少数银行工作人员存在重自身业绩轻客户利益的问题。最后,有些银行的工作人员存在代客户签署有关文件或抄录风险提示以及未得到客户书面授权即进行交易的情况。
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是很有必要的。避免被高收益所“忽悠”可以从如下两点判断:
一是判断销售人员有没有误导客户。是否夸大收益,是否客观告知投资者产品存在的风险、资金的投向。对于那些信誓旦旦地保证、或称有内幕消息的销售人员,要保持足够的警惕。
二是买熟悉的产品。如无专业背景或十足把握,尽量要少碰那些陌生的产品,要学会看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不能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
去年,银监会正式发布《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提出8项禁令,其中有5条是针对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被“忽悠”的问题。一旦消费者在现实中遇到银行理财产品的纠纷,消费者可依据《指引》,对误导销售、夸大收益等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相关人员进行检举和控告。监管部门对经查实的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银行将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督促其纠正;而对于消费者认为未得到银行妥善处理的投诉,监管部门将进行协调处理。
此外,“谁主张谁举证”是消费赔偿问题的重要,消费者如要维护自身权益,须注意搜集相应证据。中国理财史上曾爆发过一个轰动一时的案例,这一官司成为个人PK银行成功的里程碑式案例,而这一案例能够获胜,最关键的原因是客户手中持有当时的电话录音。还了解到,目前,上海银监局在2013年已经下发文件要求所有销售柜台录音录像同步监控。作为消费者,也可以用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用录音录像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