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认为戴尔公司提供产品不符合约定,并隐瞒实情,其行为构成欺诈,理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张某进行双倍赔偿,故请求法院判令戴尔公司退还购机款8398.26元,并按同等价格增加赔偿8398.26元,该笔记本电脑退还给戴尔公司。
戴尔公司称,公司提供给张某的笔记本电脑中所使用的芯片确为T2300E,该芯片与T2300在性能上的区别仅为后者支持虚拟化技术,并且戴尔公司将T2300E标注为T2300,是基于英特尔公司表示可以将T2300E中的“E”作为可选项不作标明,且T2300所具备的支持虚拟化技术的性能不包含在该笔记本电脑的功能使用范围中。故戴尔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故不同意张某要求退货及加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张某接受戴尔公司在报价单中对该笔记本电脑的配置说明并全额支付了货款,戴尔公司也向张某实际交付了该笔记本电脑,故张某与戴尔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本案中,戴尔公司实际提供的电脑处理器为T2300E,并非戴尔公司与张某约定的T2300处理器,故戴尔公司应承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的违约责任,现张某提出退货并要求戴尔公司退还货款8398.26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但张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戴尔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故意欺诈并造成张某合法权益损失的事实,故张某要求增加赔偿的请求,本院难以支持。故法院依法判决戴尔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张某货款8398.26元,张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其所持之DELL INSPIRON(TM)6400笔记本电脑一台归还戴尔公司,张某增加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为“简化架构、消除冗余”,全球第二大PC厂商戴尔公司日前宣布将在未来一年内裁员10%左右。关于裁员原因,戴尔官方只解释是出于控制成本考虑。有业内分析人士昨天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进一步指出,戴尔目前正处在竭力摆脱困境的“转型期”,机构重组后无法重新部署冗余人员,只能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