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表示,微信朋友圈购物营销是一种创新,但也存在着一定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被受理。“在这里要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的是,第一,如果要在朋友圈购物,一定要核对清楚其销售信息,不要轻信图片,最好能看到实物;第二,对于陌生卖家,更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被价格忽悠。如果市民发现手机不幸遗失,尤其需要注意微信支付安全。”
除了朋友圈消费上的骗局,民警表示,还有几种情况需要注意。“一些‘测测你的运气’等软件,需要填写真实姓名、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这些可能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记录和收集起来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民警表示,此外,有些商家收获“赞”,其实是为了获得个人信息,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
消费者在进行投诉时,一定要有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如果在网上或者微信朋友圈购物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又很难联系到卖家,此时是很难维权的。因此,尽量不要用微信朋友圈购物。
律师表示,在朋友圈销售商品,一定要符合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法。如果未持有营业执照等证件且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建议,消费者如果在朋友圈购买了贵重商品,一定要注意保留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相关凭证,以防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用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