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寒假结束后,张明安就开始坚持不懈地找东芝交涉。张明安告诉记者:“我买笔记本是为了写稿赚稿费以自立。但是自开学以来,我已经一个多月不能正常使用笔记本了,不久前送到维修站修理,一等就是两个星期。如果不是我催他们把笔记本送回来,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呢。”
面对东芝“只修不退”的答复,张明安认为,这使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成了一纸空文。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明确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张明安告诉记者:“现在连换货都成问题,更别说退货了。我自己是学法律的,但是与这些笔记本厂家比起来,我们所有受害者都是弱势群体,只能整天对着笔记本发愁。”
根据《消法》第48条,张明安明确要求退货,他说,如果东芝仍然不给满意答复,他将和另一个湖南东芝笔记本用户向法院起诉。就在张明安准备起诉前一天,东芝公司最终同意退货。
问题笔记本事件已经披露将近半年,目前媒介对此事的关注热情也逐渐降温。但是,受问题笔记本影响的众多消费者仍在苦苦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没有丝毫的放松。
一些消费者在互联网上成立了论坛、QQ群等,以此来互相联络传递信息。记者调查发现,有的QQ群里集中了上百人。记者以网友身份与这些人攀谈得知,群里的人了解《消法》第48条规定的并不多。多数人虽然与厂商交涉多次,但最终还是无奈地接受了“免费修理”。不过,群里也有一些网友告诉记者,有少数像张明安一样的消费者通过努力,已达到了退货的目的。不过,已经退货的网民以“与公司有约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日前拨打东芝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对于问题笔记本的处理办法是“只修不退”。对于一些消费者已经退货的消息,客服人员表示并不知情。这位客服人员向记者强调,东芝对问题笔记本的统一政策就是“只修不退”,问题笔记本经过修理能够解决问题。需要修理的用户可登录该公司官方网站,下载一个小程序,运行后会生成一个文件,用户填写个人信息后,就可以等待服务人员主动联系解决。
记者通过与富士通客服人员联系得知,该公司建议消费者先去检测,如果相关指标不符合标准,可以免费维修,但并不能退货。另外两家问题笔记本厂家也采取了“只修不退”的处理办法。消费者依法维权之路依然坎坷。
就在消费者针对问题笔记本讨要说法之际,在北京鼎好、海龙等大型IT卖场仍能见到部分问题笔记本的身影。4月13日,记者发现鼎好商城恒昌IT专卖店里,被检测不合格型号的东芝L100、富士通LBP7120等产品在销售。记者在卖场随机采访了四五位消费者,这些消费者普遍对“问题笔记本事件”并不十分了解。对于被检不合格型号的笔记本仍在柜台销售的现象,他们普遍表示不解。而被记者询问的商家谈到问题笔记本时,常常闪烁其辞加以回避。
针对问题笔记本事件,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依照《消法》相关规定,作为问题笔记本的经营者,无论是经销商还是生产厂家,均无理由拒绝消费者退货要求。相关厂商坚持“只修不退”,违反了我国《消法》这一规定。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多次联系相关笔记本厂家,但这些厂家均回避“只修不退”是否违反我国《消法》的问题。富士通客服人员强调,检测相关笔记本应用的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而且通过增加一个防静电设备就可以解决笔记本问题。
但是,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人罗洪元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有的问题笔记本虽然只是不符合我国的推荐性标准,但这并不妨碍判定其为不合格产品。
张明安与QQ群里的一些网友告诉记者,问题笔记本厂家对消费者采取的对策就是能拖延尽量拖延,能少退就少退,能不退就不退了。现在很多消费者缺乏法律知识,即便了解相关规定,似乎也难以说服厂家,如愿维权。所以,最终只能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记者就此事件咨询了北京一位法官,这位法官告诉记者,如果退还问题笔记本出现争议,消费者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涉及到的问题笔记本价格均在万元左右,消费者不需要承担很大的诉讼成本。今年4月1日以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凡是1万元以下的诉讼案件,只交50元的诉讼费就可以立案。消费者只要拿着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以及购买笔记本的发票就可以到当地法院要求立案审理。
据记者了解,日前,北京、西安、山东、湖南、浙江等地的30多位消费者准备联合起来起诉问题笔记本厂商。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