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说,北京电信资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得到的服务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相同,这种不公平的交易条件所反映出的价格是不合理的;同时,作为公共服务行业,价格的构成和资费的确定应该透明,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将成本、利润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推动价格信息透明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鉴于此,降低并明确电信资费标准,是解决移动电信资费问题的根本途径。
建议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规模经济的发展,收取月租费和实行双向收费已不再适合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移动通信收入增长迅速,经营成本大幅下降,已经具备了取消月租费、实施单向收费的条件,不能再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来谋取移动通信行业的超额利润,因此,必须尽快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
电信资费中,各种套餐品种花样繁多、计算复杂,甚至模糊资费构成和使用条件,不利于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3月1日,信息产业部也在其官方网站明确表态,要求电信企业减少资费种类,简化资费结构,保证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规范当前电信资费套餐制度的必要性。
建议说,各种套餐制度表面看起来优惠,但是由于使用条件的限制,只能使部分消费者得到优惠,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则被排除在外,由此可见,各种各样的套餐制度实际上是电信企业的促销手段,并不能彻底解决电信服务的高资费问题。
移动通信漫游费实际上是严重背离电信经营成本的现象,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信专家分析指出,“手机漫游的成本几乎为零,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与每分钟都要收取二角的费用何止相差千万倍!”
从其他国家来看,收取移动漫游费的国家也极其少有。因此,我国电信企业应当积极借鉴外国经验,尽早取消移动通信漫游费,实现同网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