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四个月,全省的快递业务量达到19.8亿件,开着电动车走街串巷的“快递小哥”是这一惊人数字的缔造者。不过,由于多个中心城市对电动车采取严格的“禁行”措施,导致在大中城市收发快件的快递小哥经常遭遇“你追我赶”的尴尬。
不过,这一难题近日在广东已实现突破。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通过的《关于促进我省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争论已久的“快递专用电动车”在广东成为现实。据悉,此前国家邮政局曾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征求意见,其中对快递车的最大车速、载重、电池能耗等均作出规定,目前标准已完成公开意见征集并进入意见汇总阶段。而广东省的《意见》被业内看作是国标发布后,地方上的迅速回应。
《意见》中提出多条具体措施,支持快递车辆便捷通行:推广应用符合快递专用机动车系列标准的快递专用车辆,发布快递行业统一标识,核发道路运输许可证;简化对快递企业增加车辆运营规模的审批流程;重大活动期间城市交通实行车辆限行措施的,交通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确保快递车辆的基本通行。
同时,对于对货运车辆实行通行管控措施的城市,意见还提出“根据快递服务需求,给予快递运输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的便利”,不过黄标车除外。
而且,各地还可结合实际制定快递专用电动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允许经过审核登记的快递专用电动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