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从推动行业安全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规范》出台对于夯实行业安全基础、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快递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规范》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决策部署,真正把《规范》的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规范》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方面明确规定了快递安全生产操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快递服务经营各个环节,要重点把握好四方面内容:
一是快递服务组织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
二是快递服务组织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做好火灾、盗抢、危险化学品、恶劣天气等各类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三是对于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的快件,坚持“即查即停”原则,即在整个快递生产环节中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对该快件进行操作,并按国家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禁止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发生安全事件时,应将保证人身安全作为第一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抓好《规范》的贯彻实施。
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规范》的内容学习,抓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要严格制度落实,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规范》的各项制度标准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对生产安全操作过程实行全程管理,坚持文明操作,杜绝违规操作。
要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寄递企业贯彻执行《规范》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制度措施执行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寄递企业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用强有力的手段保证《规范》贯彻落实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原标题:国家邮政局部署《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