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峰指出,国家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监管工作,周伯华局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及时安排部署,下发了专门的通知,制定了整顿工作的具体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围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扎实开展农村商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冒伪劣家电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有力地保护了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了“家电下乡”等政策措施的落实。
王东峰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按照九部门《关于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继续做好支持家电等产品下乡的工作,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家电下乡”产品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加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加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把依法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的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认真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更强和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化对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产品下乡活动定点销售网点的监管。加强对家电、汽车等商品二手市场的监管,依法规范旧家电、旧汽车、旧摩托车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市场秩序,严厉查处“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家电、汽车、摩托车等商品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商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农村商品市场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扩大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与广大群众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检查落实。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与商务、质检、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信息通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严格市场监管责任制度,强化督查检查和分类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